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2017年秋季学期食堂原材料竞标方案

来源:师大附属镇雄中学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6-27 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

 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2017年秋季学期食堂原材料竞标方案

 
为确保教学一线工作的顺利完成,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,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进货采购工作,提高食品原材料采购的质量,确保学校食堂安全高效运行,规范学校采购环节,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的资金使用效益,有效保证全校师生食品安全。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,将学校2017年秋季学期食堂原材料的供应向全社会公开招标。   
 一、成立竞标领导小组
组长:胡克州(校长)
副组长:陈华(副校长)
        龙菊(后勤服务中心主任)
组员:学校行政班子成员、财会人员、行政人员若干
二、招标形式
公开招标
三、招标原则
1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   2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3、回避原则。
四、供应时间
2017年秋季学期
五、供货需求(所有货款两月一结)
 
1号标:肉类的供应 
要求:采购量视食堂的需求而定。于前一天晚上20:00以前短信等方式通知供货方,供货方要在每天早上七点半之前将所定猪肉送到学校食堂。供货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要求做到无毒无害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,只能运送当天屠宰的新鲜肉,提供相关票据,有检验合格证并在猪肉上盖章等。
2号标:干货的供应
要求:采购量视食堂的需求而定。由学校于前一天晚上20:00以前短信等通知供货方,供货方要在第二天早上七点半之前将干货送到学校食堂。原则上一周一次。但有临时供货需要,供货方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及时送达。供货方所提供的干货必须按要求做到无毒无害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,符合以下标准:料品有包装且包装细致、相关产品具有QS等相关标志、有检验合格证或报告,尤其是酵母、小苏打等面粉发酵品。
3号标:蔬菜的供应
要求:采购量视食堂的需求而定。学校在前一天晚上8:00前报所需蔬菜,供货方在第二天早上6:00报价给学校,得到学校的确认后,供货方要在第二天七点半之前将所需蔬菜送到学校食堂。若有临时供货需要,供货方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及时送达。供货方所提供的蔬菜必须按要求做到无毒无害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,符合以下标准:蔬菜瓜果以时令为主,优先选择当地老百姓自种蔬菜,蔬菜及瓜果表面无虫、无斑点、无黄叶、无泥巴、无死根等。
六、招标对象
全社会愿意从事我校食堂原材料的供应的经销商
七、竞标报名时间
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
(上午8:30——12:00   下午2:30——5:30)。
报名地点
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后勤服务中心
报名电话
15398347922  龙老师   13887041559  陈老师   
报名须知
1、携带相关资质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货物检验报告等)和经营者身份证。验原件并交复印件。
2、报名费600.00元(投标后概不退还)。
保证金10000元(不中标者投标后不计利息全部退还,中标者转为质保金。合同期完无事故全部退还。)
开标时间
2017年7月4日下午3点
八、竞标地点
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会议室 
九、竞标程序及要求
1、竞标者必须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。遵守相关竞标规定,不围标,不恶性竞争。
   2、本次竞标采取投暗标方式。各竞标者投交标书。竞标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对比价格,服务态度、口碑等决定中标者。原则上每号标选两家中标对比供应。
3、中标者在中标后到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签订相关协议。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 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6月27日